我們出社會工作,為的就是賺取收入,所以說找到一份好的工作很重要。好工作的定義是什麼?要麼是薪酬待遇優厚,要麼是公司不錯上司好,要麼就是做的是自己喜歡的事。但現實是,很少有人能夠如愿以償地做自己喜歡的工作,所以大部分人只能在力所能及的崗位上,奔著高工資和好待遇去找工作,如果恰好工作的企業良心、老闆上司愛護下屬,辦公環境和諧,那就很圓滿了。
然而大多數的企業都只能滿足其中一個條件,能夠給到員工好待遇又好環境的公司還是少的,哪怕是大廠企業,也不是人人都說好。但這也還算幸運的,就怕碰到那些「吃人不吐骨頭」,可著勁壓榨員工的企業,那就真是有苦難言了。但可能很多人身處其中還不自知。
經分析發現,像那種只把員工當勞動力壓榨的公司,可謂是黑心、無良,只能算是末等企業,而這樣沒品的公司,普遍存在5個特點,就算給再高的工資也不建議去,超過3個建議辭職,否則只能是消耗自己。
不管你多努力工作,升職加薪卻非常難。一提加薪就跟各種理由推脫,實在拖不了就兩三百意思意思。就算你是干了幾年的老員工,加薪機會也只能等普調,就算普調也是按最低標準。
這種情況很多人都有過,我也是。但我是因為碰到一個摳唆的上司以及運氣不好趕上管理層調動,接管這邊分公司的老總是個錙銖必較又小家子氣的,管理層又是那種只要無錯幾年都不換人的情況,所以那會我果斷辭職了。
《勞動法》規定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是每天八小時,每周五天,其余時間工作算加班。但事實是很多企業都實行單休或者一月兩休,周末上班按工作日發放工資。如果你要求雙休,他可能會覺得你不可理喻。
有些沒品的企業就是模糊掉合法的作息時間,把八小時以外的時間也按照正常的上班時間來算。表弟所在的印刷廠,每天上10個小時,剩余2個小時,如果加班就按照正常的工資計發,沒有周末一說,休息全看個人申請。
還有些公司,一邊冠冕堂皇地說著「公司不鼓勵加班」的話,一邊把工作安排得滿滿,經常加班。
借用一句話形容就是「自從加班以后,就沒有在加班的路上出來過」。繁忙的時候加班是可以理解的,但是有些公司會默認「員工加班才是真的在努力工作」,就很沒品了。
「能者多勞」本來也是個好詞,說明你能干才能多做,但現在估計這個詞會被討厭。因為「能者多勞」并不能「多勞多得」,一個人干著幾樣事,做些很多工作,卻只拿一份工資。你要是不干,老闆就會強制PUA,把你夸得天花亂墜,反正最后就是:只有你才能擔此大任,不干也得干。
你要是敢抖機靈說加工資,那是不可能的,老闆要麼招新人,要麼給你畫餅,總之就是得讓身為員工的你,有任勞任怨的精神。
為了促進同事之間的感情,公司搞團建再正常不過了。煩就煩在,經常搞團建。下班搞、周末搞、節假日還要搞。要是公司是周末雙休,節假日正常放假的還好,就怕上班累死累活,好不容易能休息,還要被喊出去團建。這就很占用個人放松的時間了。
單身汪可能倒無所謂,那些有家庭的人,會比較希望休息的時間陪伴家人吧,經常搞團建算怎麼回事?「人不到錢也要到,或者人不來團建就給你安上影響公司和諧的名頭」,如果碰上這樣的公司才是憋屈。
總結:以上5點,哪怕是有其中3點的公司都不是好的就業公司。哪怕工資很高,但長期下去,恐怕會影響個人的提升和發展,容易消耗自己對工作的熱情。我們每天最多的時間就是在公司,如果工作環境不如意,那麼人很容易變得消極不上進,上班的幸福感也就越來越低了。